檢轉衛生福利部函,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,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應更新期限介於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(含109年展延6個月及110年再展1年),逕予展延1年,請惠予公告並轉所屬會員知悉,敬請查照。
公文檔案下載:1486
Apr 24 , 2024
Apr 23 , 2024
Apr 22 , 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