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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Jan
2021

112年生育獎勵金申請

會員福利專區

112年新北市生育獎勵金申請辨法

生育獎勵金

鼓勵新北市會員醫師生育意願,提升生育率,減緩少子化現象及改善社會老人化的現象,每一新生兒發放生育獎勵金,以茲鼓勵。

[ 申請條件 ]

  1. 新生兒(婚生子)之母或父(定義依民法規定)其中一方者,為新北市牙醫師公會會員,且申請時仍為本會會員身份者。
  2. 出生日為112.01.01-112.12.31之新生兒,申請截止日請於113.03月15日(含)前提出。
  3. 一新生兒僅能申請一次,父母共為新北市牙醫師公會會員者,得重覆申請。
  4. 出生次日起一年內,均可提出申請。
  5. 新生兒認定標準:
    • 婚生:屬於直系血親,須入戶籍謄本(非隔代,需直系血親父母證明,若父母身故或失蹤,可由扶養人代為申請)。
    • 非婚生:屬於父系血親,須入戶籍謄本(非隔代,需生父出示扶養權,若父身故或失蹤,可由扶養人代為申請)。
    • 領養:屬於非直系血親關係,須入戶籍謄本。
    • 過繼:過繼父母要具有新北市牙醫師會員並符合扶養資格者,方可申請。(扶養條件認定為照顧生活教育費用。)

6.非上述情況者,委由本會審核通過後執行。

 

 [ 申請應備證件 ]

1.提交申請書(←請點申請書下載格式)並備妥申請人之身份證、存摺影本及戶籍滕本、出生新生兒證明。

2.申請人無法親自辦理時,得委託他人攜帶申請人及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、印章及委託書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