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事項
  1. 首頁
  2. 公告事項
  3. 醫事人員執業執照展延1年
05
May
2021

醫事人員執業執照展延1年

公文公告

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,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應更新期限介於於110年1月1日-12月31日(含109年展延6個月後),統一逕與展延1年。

例如:某醫事人員原應於110年4月22日更新執照,經自動展延後,可遲至111年4月21日申請更新,但其新領執業執照之應更新日期為116年4月22日,不因展延換照而延長下一張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。

公文檔案下載:016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