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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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
Nov
2018

診所遷移

會籍異動

流程

  1. 請該地區負責理監事填寫理監事證明書。28屆地區負責人一覽表
  2. 至新北市牙醫師公會辦理異動事宜
  3. 至衛生所辦理執業執照變更﹝因各地衛生所規定不同,請先去電新、舊診所所在地的衛生所詢問﹞。

至公會辦理請檢附下列資料:

  1. 理監事證明書(由地區負責人簽章),檔案下載:理監事證明書
  2. 新北市牙醫師公會會員證書
  3. 非本人辦理需檢附委託書,受託人需攜帶身份證正本與雙方印章。檔案下載:辦理異動委託書
  4. 會費需繳清,並繳交異動費用500元,始得辦理。

該診所聘請之服務醫師也需一同辦理異動,檢附資料如下:

  1. 遷址(地址更名)在職證明乙份,檔案下載:在離職證明
  2. 新北市牙醫師公會會員證書
  3. 非本人辦理需檢附委託書,受託人需攜帶身份證正本與雙方印章。檔案下載:辦理異動委託書
  4. 會費需繳清,並繳交異動費用500元,始得辦理。

注意事項

  • 新診所名稱請先電洽公會查詢登記,登記日起保留一個月,診所名稱不得與現有新北市牙醫診所同名,如有登記專利也不得使用。

衛生所異動辦理業務相關表格請至新北市政府線上申辦服務網下載。申請項目如後:辦理醫療(事)機構開業、歇業、異動登記 / 辦理醫事人員執業、歇業、異動登記